上海总体来说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很多,最重要的是可以享受落户的优惠政策,能快速拿上海户口,而且满足条件配偶子女也可以随迁落户上海。
虽说过程比较繁琐,但是和人才引进、居住证转户口等政策相比,这个还是有很明显的优势。出国留个学,身价大不同。
那么,留学生想要落户上海,应该怎么做呢?详情见下文!上海落户网依据官方资料和办理经验综合整理,若有不足之处,欢迎留言补充。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解读: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学生,落户上海还是比较容易的。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解读:简单来说国内“211”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位就OK了,或者国内非“211”学历+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研究生学位就OK。反正要不就是国内211,要不就是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落户上海了。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解读:满足就读于1年以上的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本科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或是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只要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学士学位也可以享受落户政策。准备参加高考的朋友,想要落户上海的,可以优先考虑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当然高校是世界前500强。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解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都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都海外留学了,社保基数如果低于社平工资,就说不过去了。
没上211,没读世界500强大学,还有机会落户上海吗?需满足如下条件。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没上211,没读世界500强大学,上海也给落户机会了,不过社保基数要求高一些,不低于社平工资1.5倍。
留学生落户上海,不仅仅只针对来上海工作的同学,来上海创业的小伙们同样可以拥有上海的户口。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解读:对于有研究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既可以创业实现自己的抱负,还可以落户上海,解决家人的后顾之忧,简直是人生赢家。
学校排名说明: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解读:政策里的”2年”,是回国后2年内开始工作,而且第一份工作在上海。
注意啦!这里说的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 回国后2年内一定要完成落户!
只要累计待业期不超过2年,回国后都可以申请。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3、随迁/随归家属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政策依据:1、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
2、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4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申办流程
三、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网上受理通过后,由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核对原件)
四、户口迁移流程
1、调动人员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批件后,持批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受理地点和电话
受理网点: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静安区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1楼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32511311
网上申请地址:http://ggfw.rsj.sh.gov.cn/
注:市人社局向浦东新区下放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详见链接:好消息!今天起,浦东留学生直接落户可就近办理。
以上就是上海落户政策小编整理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落户上海留学生整理材料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