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来杭发展的新就业人员,推进我市高质量就业工作,杭州提供了各项补贴福利政策;补贴群体包含专科、往届、应届、就业、创业...并且不止杭州市级的人才补贴,各区县也有本地区的补贴政策。杭户通将目前在杭的2023年杭州人才补贴政策整理出来,赶紧看看你都能领到哪些!
一、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申领条件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2021年6月3日(含)之后。
(3)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自2022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请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将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 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特别说明: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生活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二、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
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领条件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毕业时间在2021年2月24日(含)之后;
(3)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自2021.10.15之后申请的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每笔补贴均需提交申请。
三、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杭州最新公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保障人数 | 保障面积(㎡) | 补贴金额 |
1人户 | 36 | 864 |
2人户 | 36 | 864 |
3人户 | 45 | 1080 |
4人户及以上 | 60 | 1440 |
注:实际房租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房租金额发放 |
申领条件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毕业未满7年)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杭州市生源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在杭州市登记失业的,可享受1000元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杭州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可按受理时当地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申领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此项政策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享受此项政策。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领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50%的社保补贴。2023年1月31日前的补贴按原标准计算。
五、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每年给予2000元的就业补贴,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企业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创业担保补贴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5年内和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 +50BP。资格认定通过后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符合相关贴息规定的,对重点人群和杭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合同签订日的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七、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在杭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租赁创业用房满12个月(不包括使用家庭自有房屋创业),且营业证照住所、租赁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一致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申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八、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在杭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满6个月,在杭缴纳社会保险,并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的重点人群创业者,可申领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九、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补贴
经认定的杭州市创业陪跑空间,平均每月入驻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数10家(含)以上不足20家的,可申领5万元/年的主办方补贴;20家(含)以上的,可申领10万元/年的主办方补贴。
十、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人群、农民工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后,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期限自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首月起6个月。
十一、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重点人群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
2023年1月31日前,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已享受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或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十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重点人群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带动就业3人(不含补贴对象)以上,且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多带动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自符合条件并享受补贴的首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带动就业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十三、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十四、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余缺调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间、地区间劳动力余缺调剂,帮助失业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实现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2.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等服务,使其在杭州市企业实现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五、购房补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杭州购房补贴最高达800万元!来杭的人才不仅可以快速落户,在购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上都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适用人群
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的,可认定为杭州高层次人才,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获得者;
C类:省级领军人才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等;
D类:市级领军人才
包括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省优秀班主任、省技术能手、杭州市首席技师等;
E类:高级人才
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杭州市技术能手等。除了以上认定目录,杭州近几年也在不断放宽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快递员、理发师等从业者,有突出贡献都能认定高层次人才。
十六、促进就业创业补贴
(1)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招用的重点人群和登记失业半年以内人员总数达到申请前1个月企业在职参保员工总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
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和登记失业半年以内人员就业总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
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招用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的用工社保补贴。用人单位自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至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
(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承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承接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的给予承接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全日制岗位、非全日制岗位补贴标准分别为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30%、80%。
(4)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法人登记证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给予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会组织)自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享受政策,最长不超过12个月。高校毕业生学历升级后再次被其他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的,招用单位可按规定申领社保补贴。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可同时享受。对已按原规定放弃享受该补贴的,不予受理。
(5)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且带动2人以上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该补贴与大学生创业政策中经营场所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6)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在杭州市注册登记,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将其派遣到家庭、医院、养老及残疾人照料机构提供家政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依法在杭州市为家政服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10人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该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十七、就业见习补贴
1.就业见习对象
(1)杭州市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杭州市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台港澳地区生源可参照杭州市生源。
(2)非杭州市生源:
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在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本市外已建立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高校的浙江省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
(3)16--24岁的在杭登记失业青年。
2.就业见习补贴项目
(1)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基地按规定发放见习学员生活补助的,可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申领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其中见习基地年度评估合格且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80%。见习学员提前结束见习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补贴。
(2)综合商业保险费补贴。人力社保部门为见习学员统一办理不高于50元/人·半年的综合商业保险。
(3)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结束后可申领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见习学员提前结束见习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补贴。
(4)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补贴。见习基地正式录(聘)用见习学员的,并为其补缴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可申领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费补贴。
3.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十八、就业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和招用补贴
按照有利于相对人原则,2023年1月31日前已符合原政策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按原政策标准申请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和招用补贴至期满为止。
十九、创业见习补贴
按照有利于相对人原则,2023年1月31日前已符合原政策条件的创业见习基地可按原政策标准申请创业见习补贴中的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和见习孵化补助至期满为止。
二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建站补贴
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长三角区域内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长三角省属重点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对新建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补贴。
二十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五级1000元、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二级2500元、一级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综合考虑国家、省文件精神以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职业(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紧缺程度,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各类人员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已享受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同一证书用人(用工)单位、培训机构已享受补贴的,个人不再享受补贴。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可以看出2023年杭州围绕人才引育留用这块补贴确实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