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2024年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又放宽了。今年6月,浙江省建设厅公布印发了《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对公租房保障的申请条件、审核要素及管理流程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公租房保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要求。
最近几年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杭州一直致力于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努力满足更多层次家庭的居住需求。在过去很多年很多人通过申请公租房实现他们的安居梦。最近很多朋友咨询杭户通小编,在2024年杭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23年11月27日,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申请杭州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审核方式、动态复核等事项进行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审核工作主要做以下调整:
(1)将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上限调整为77043元。
(2)新增对申请家庭财产的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企业投资和车辆三方面内容。
(3)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家庭经济状况年度复核和动态核查。
具体来看↓↓↓
收入准入标准进一步放宽
根据杭州市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可申请市本级公租房。
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主要面向杭州户籍满5年、收入及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保障,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一定技能水平,在杭稳定就业,且收入、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
《通告》明确对上述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进行放宽调整,即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标准,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77043元,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创业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加强精准保障和动态复核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保障效能,新增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企业投资和车辆三方面内容。其中,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企业投资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总和等;车辆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情况。
在扩大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通告》明确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经年度复核或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规定退出公租房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补贴标准
各类家庭可获得的货币补贴金额
保障人数 |
保障面积(m²) |
原补贴金额 |
现补贴金额 |
1人户 |
36 |
648 |
864 |
2人户 |
36 |
648 |
864 |
3人户 |
45 |
810 |
1080 |
4人户及以上 |
60 |
1080 |
1440 |
注:实际房租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房租金额发放
线上线下可申请
如何申请公租房?公租房货币补贴保持常态化受理模式。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在日常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的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相关表格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需要提醒的是,《通告》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2024年1月1 日(含)以后申请(含资格续审)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将按《通告》明确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从申请受理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遇复杂情况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审核过程中确需申请家庭自备佐证材料的,补件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无法及时补件的,住房保障部门可先予终止,待申请家庭备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2024年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全部内容了,如果有需要申请公租房不懂流程的,或者公租房申请条件达不到的可以咨询杭户通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