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落户政策:要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19-02-08 17:15:31 来源:杭户通 阅读量: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是2018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名第19、中国创新力最强的30个城市之一,很多在这儿工作、上学、投资创业的人就想把户口落在这儿,那么,2019年合肥落户政策是怎样的?


2019年合肥市落户相关政策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2019年并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就参考以前发布的文件,如:

1、2015年12月2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合政〔2015〕210号),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2018年5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25号)。

2019年合肥落户要符合哪些条件?

1、落户地方不同,落户条件也不同。

(1)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落户人才不同,落户条件也不同。

(1)学历比较高的人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2)学历一般的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专业型人才:在我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创业型人才: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投靠情况不同,落户条件也不同。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符合我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合肥进一步拓宽非户籍人口落户通道!

1、落户限制条件放宽

(1)凡在我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办理本人落户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或投靠。

(2)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

(3)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不作为落户限制条件;符合我市城镇落户条件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已落户城镇的人员,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迁移。

2、落户地方来去自由

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将户口从高校所在地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毕业后两年之内可在入学前户口迁出地、现工作地、实际居住地自由选择落户地,且不受迁移次数限制。

以上是2019年合肥落户政策介绍,如果符合落户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落户合肥市,带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填写申请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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