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增进住房领域的民生福祉,近日,淳安县发布《2023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53002元调整至低于55228元,新的收入标准比去年放宽了2226元,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了!
淳安县公租房房源主要分布于风暴巷、圆梦家苑等小区,具体的房源位置、数量、面积、户型以选房通告为准。
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其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6年。
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目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按照0.6元/平方米·月执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执行标准为低保家庭按12元/平方米·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至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按8元/平方米·月。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淳安县住建局会同民政局、人社局、规资局、公安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房产、户籍、车辆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今日千岛湖》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随后,按配租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分批次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不少于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通告将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上发布。